第二次出院后找厂方赔偿,厂方不同意。后半生我怎么过?望能出面帮我与厂方协调工伤赔偿事宜。
更新时间:2010-09-08 16:10:58
问题描述:
我2010年5月7日在**有限公司上班。是厂里的大料开料工,专割大块玻璃,当天在进行开料作业时,一块玻璃突然断裂,我躲闪不及,玻璃直接砸到了我的脚后跟部,造成右脚脚跟腱断裂,当时厂方将我送到当地中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住院18天后,但未能下地走路,公司就帮我办理出院手续也没有任和护理药物。至今造成我脚残废,只能一只脚坚难行走,出院后厂方没有给我请专业护理工。在我无法自理的情况下,我只好去亲人家休养。因亲人家也没有空照顾,6月8日,因为我内急要上厕所,不小心跌倒,致使受伤部位再次裂开,又得入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冶疗。需然费用是厂方出但让我一生失去了正常人权力,第二次出院后找厂方赔偿,厂方不同意。这让我年轻的心好难过,后半生我怎么过?在面对我从正常人变成了残废人,不管从心理还身体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在我正式向交安监局和劳动局反映情况,望能出面帮我与厂方协调工伤赔偿事宜。这也是一个外地农民工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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