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是否得到赔偿
更新时间:2010-09-04 20:43:15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8年3月份入职,工作地点深圳罗湖。但于2010年8月13日,得到通知公司年尾12月份将搬至东莞。公司提出给我加薪,证求我是否愿意到东莞工作,经考虑,我决定不前往东莞。请问这种情况,我可否得到赔偿?是依据劳动法哪一条例,请帮忙例明,因公司要求提供劳动法条例.如有赔偿,是按在公司工作龄来赔的吗?谢谢。(因公司规模小,没有为我签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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