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被开除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0-08-30 18:59:53
问题描述:
公司在成立初期,主动邀请我加入公司一起发展。给我的职务是行政经理。二个月的时间我开着私车与之行驶七千公里,从公司选址、装修、材料选购、人员招聘、工商注册、打理相关部门关系等到现在生产步入正轨,一路都有我的艰辛付出。可就在我请假几天期间,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开全体职工会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以及我妻子(给我老婆的罪名是直接亲属)开除。现在还到处散谣说我有经济问题影响我个人声誉。
今天我与妻子在公司要求给予一个说法。公司又说开全体职工会澄清这些事,但不让我直接找散谣言者说话,后来还通知当地派出所、镇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人员来公司劝说我。说是这只是个体户(但实际上公司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随时可以开除人员。
请问我该怎么样做可以维护自己与妻子的合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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