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怀孕了,公司却单方面提出让我调离其他城市上班,否则离职。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
更新时间:2010-08-28 13:37:56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订两年的正式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工作四个多月了,但是我怀孕快三个月了,现在公司突然单方面提出调离我的工作,去离家1500公里的城市上班,如果不服从,就必须自动放弃工作,由于妊娠反应厉害,人地都生疏,而且生活也不习惯,我无法去那么远的上班。公司做出这种决定的时候,提前也没有通知我,给我说之后,我只有两天的考虑时间,如果不去外地,必须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我想问一下,在法律上,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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