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工作不同的工资待遇!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0-08-24 21:52:41
问题描述:
我是盘锦市一名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已经从事工作10年。自从去年工资普调之后全国事业单位工资都涨了。但是我们单位涨的确不同。分为普通在编职工。干部编职工。科员职工。三种。而这3种都是在一起工作的。就连我们单位新来的小孩都是干部编工资比我上了10年班还要多开200元。科员高出300元。(这些科员并不是国家干部的那个副科正科)而且我们单位还有一些自筹编人士工资更是比我我们普通编高出1000元。 我就感觉不平衡了~干的同样的工作赚的钱差距这么大!
而且我们这个市是由2区2县构成。我们是双台子区。且同样是区级单位还是同样的单位。我们区工资在2000左右最高3000.而人家兴隆台区一样的单位最低3000-4000.相差太离谱了!请问这又合法吗。
他们办理工作上岗的时候是根据什么认定编制的不同的?
如不合法我应该找什么部门去反应?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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