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下定金之后,屋主以房屋共有人未签名为由,不卖房了,也不赔偿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0-08-17 23:18:23
问题描述:
本月12号我买的二手房是屋主和她儿子人的,主证是屋主,共有证是儿子的,我们谈好价钱,签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也按了手印),屋主收了我们两万块定金。。。签合同时屋主曾多次打电话和她的老公确认房屋成交价格,她说儿子现在不能过来签字,说儿子已经同意,由她签名就行,还带来了自己的房产证和儿子的房产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给我们看了并且复印了留底。
本月16号屋主提出不想卖了,并且说合同没有儿子的签名属于无效,只愿意退还定金,不愿意支付违约金。我们多次和业主提起签合同时她说她儿子是同意的,又是当着我们面问过老公的,她也没有否认,只说是她儿子现在不想卖了。(我们将这段对话进行了录音录像)
1、我想问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如果真的要起诉,我们可以胜诉吗?
2、其实业主的真正理由是想加价,如果我们同意了她的价格,再签合同时除了她和她的儿子要到场签字,她老公是否也应到场签字(虽然房产证上没有她老公的名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