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沈阳市东陵区修路占道,1亩地给300元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0-08-09 14:46:30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我只靠种点地过活。2006年5月份,东陵区区政府要修沈李路,是从张沙布到后李的一条公路,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当时我们家被占用了3.6亩,当时土地还有21年承包期,1亩地给6300元,那时就种苞米1亩地也能出500多元钱,我们都不同意这个赔偿钱数,可去区里找了几回他们都搪塞我们,也不说是根据什么条款给的这个赔偿数,也没跟我们签什么合同,大家找了几回都泄气了,2010年7月省里修路,又从我们村农田通过,1亩地给4万元(17年的合同期),2006年占道的我们这些农户心里非常不平衡.为什么同时占地补偿差距会这么大呢,我真的不明白,不知道有哪一位好心人能告诉我象这种占道法律条文有什么明确规定,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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