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拿回那块地
更新时间:2010-08-03 22:38:18
问题描述:
1990年我与妹妹(当时我五岁我妹妹四岁)随我母亲嫁给当地并不富裕的继父(当时继父已有一名成年儿子)开始了共同生活。婚后我们(包括我和妹妹,母亲)一直受继父的儿子打骂。我母亲碍于我两姐妹年幼所以一直忍耐着。其后我母亲和继父共同出资申请了两块农用地(86平方一块)作为住房用地。本打算用于我和继父儿子日后结婚盖房子所用。在办理房产证时我继父以我未成年为由两房产证名字并没有我和母亲的份。(房产证我继父和他儿子各一个)。2005年(当时我已参加工作)继父的儿子由于小事将我母亲打伤。我知道后带我母亲和妹妹离开了他们家在外面租房生活,日子过得相当艰难。2007年尾继父的儿子由于交通事故住院。继父并没有得到我们同意私下将两块地以超低价(转卖书上并没有经过我和母亲签名)转卖给李某。其后我母亲多次找李某理论。并将其中房产证为我继父名义的那块地种上疏菜。不让李某盖房子,就这样一直僵持直至现在(当时政策并不给转房产证的名字)其后20 08年李某通过关系把两块地的房产证合并为一块。并取得了房产证。我想请问各大律师我和母亲(我母亲至今未与继父办理离婚但已分居四年多)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拿回那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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