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用法律途径
更新时间:2009-04-30 12:54:15
问题描述:
弟弟在肇庆**中学就读半工半读,今年2月份学校组织到广州番***村实习.谁知弟弟3月25日不见了,4月6日有威胁电话打来家要钱,我们才知道弟弟不见了,我们到学校商讨学校准备如何处理,学校就推说我弟4月24日已向工厂请假,我们没办法,还说我弟在工作时思想发生了变化,老师曾做思想工作,学校一个老师说的一句话令我记得最深:你弟不见难道是我们的责任?
我们真是无话可说,我们做为家长,放心得把孩子送去学校,安心的等孩子学成归来,谁知道学校这么”负责,我们送一个人去学技术,却换来自讨苦吃.
现在我弟不见已一个月多了,学校没有来看过我那伤心的父母,也没有主动问过我弟有没有消息,
学校组织去工作,包车去,而且有老师长驻工厂负责跟踪与监督,我弟不见与请假为何没老师和我们讲?如果说老师不知道我家电话,没法通知,那学校也应该知道我弟是那间学校那个老师发动送去的呀,我弟思想发生变化为何没老师和我们说?
学校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我不懂法律,想请各位帮我想想,我家是否可以在法律上对学校采取什么做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