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走法律途径
更新时间:2010-08-05 19:52:03
问题描述:
有外贸公司下订单给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付预付款30万,由于对方种种原因,付款的日子拖了又拖,但对方在这期间带了台湾客人以及外国客户来我公司查看生产的流程什么的,为此我方也订了许多必备的机器设备,并按约定的交货期生产货品,可现在交货期快到了,对方的预付款还没有付过来,请问如果我们拒绝发货有没有理由,第二如果对方不要货物了我方应该怎么办(也可能是另找厂家做了),现在对方的老板电话通了就是不接,对方又不是本地的外贸公司 合同都是双方盖章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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