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属拆迁补偿
更新时间:2010-08-02 22:54:49
问题描述:
我们是国有单位破产后。依然居住在单位宿舍房内的职工家属,政府要征用,我们居住该地块,并进行强制拆迁,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有以下前提条件1、该宿舍职工从1986年居住至今 2、本次拆迁共涉及两个地方的职工宿舍房屋,有一部分已经有房本 3、剩余无房本的宿舍,单位与1998年左右申请办里,县政府以日后可能拆迁为理由拒绝办理。 政府拆迁补偿: 1、有房本的职工宿舍,补偿为 旧房的1平米换新房一平米,甚至还有优惠。(居民职工总体比较满意) 2、无房本的职工宿舍,政府给5000元搬迁款要求自找住处,或者买新房时给予少量优惠。 (居民职工不满意,应如何维权。国家对此例行拆迁有何补偿办法?)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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