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作为女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7-30 10:45:29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结婚两年,现在有个五个月的宝宝。上个星期丈夫提出要与我离婚,我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哺乳期离婚小孩是否一定判给女方?我之前没有工作,一直是全职太太,也就是说离婚之后我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而我丈夫经济条件较好。这样是否会导致宝宝判给父亲?
2,我们结婚之前,丈夫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价格在170余万,现在是350万左右,请问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怎样分割?房子升值的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3,目前所有的家庭财政都掌握在我丈夫手里,也就是说,如果他现在开始转移财产,我没有办法阻止。请问有什么办法减少我的损失(主要是现金和股票)?
4,哺乳期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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