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内容的细节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28 18:02:30
问题描述:
我年事已高,想自书一份遗嘱,身后把房产与物品让四个子女平分,但因种种原因,不想让遗产成为子女的夫妇共同财产. 故另声明一条,是否有效?
(一.)我的遗产与物品由四个子女平分,仅限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四个人的个人财产,可自由支配,其他人不得分配.
(或一.)我的遗产与物品由四个子女平分,仅限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四个人的个人财产,可自由支配,其配偶和其他人不得分配.
请教此二条能否表明遗产不会成为子女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不行的话,应怎么表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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