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按3000*80%=2400元计算.并且我6月份每个星期都出勤,是还应当计算加班工资给我,怎么算?
更新时间:2010-07-28 12:14:35
问题描述:
我是6.28是入职的,到7.27日公司还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约定的工资是3000元/月.也提交了相关资料,但是到7.27日下午才通知我不能达到薪资要求.于是7.27日我向公司提出申请离职,按照劳动法提前三天以书面申请提出的,离职日期为7.29日.现在公司要给我结算工资,我已超过一月,是按3000元计算还是按3000*80%=2400元计算.并且我6月份每个星期都出勤,是还应当计算加班工资给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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