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8-07 23:46:24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沈阳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由于我公司为高科技公司,为了保护公司的权益我公司要与正式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在《保密协议》中有一个条款是“员工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竞争单位或相关行业从事技术工作”,问题:1、有关在此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是多久,2年还是可以少于2年?2、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金额额度有什么限制?参照标准时工资么?若以工资为参照标准,是工资的全部还是工资的一部分?3、如何限制离职人员未在合同约束期限内从事相关的技术工作?通过保险关系么,员工还是可以在不缴纳保险的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呀?
感谢您的解答,并预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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