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妻子是1996年结婚的.婚前对方买有60%产权房改房一间.2009年单位要求再交40%房款并发给100%产权房产证,写明继承人为她带来的女儿,继承份数为50%.2010年对方用她和女儿的名义擅自
更新时间:2010-07-27 09:34:04
问题描述:
我和现妻子是1996年结婚的.婚前对方买有60%产权房改房一间.2009年单位要求再交40%房款并发给100%产权房产证,写明继承人为她带来的女儿,继承份数为50%.2010年对方用她和女儿的名义擅自将房屋出售.请问,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擅自出售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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