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缺氧有异常,医院方未及时采取措施,而在转院过程中也不给输氧,导致脑瘫的,属于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10-07-20 16:44:05
问题描述:
12月28日上午11时30分我顺利生下我的儿子杰杰,杰杰出生后回到病房,他的奶奶发现脸部和嘴唇有些发紫。第二天,杰杰进食情况比较差,于是急忙向医务人员反映,可是医务人员并没有重视。一直到12月30日上午9时,我们发现杰杰嘴唇发紫,口吐暗红色异物,立即多次找当班医生检查处理,可是医生直至10点多才到病房,中间整整一个多小时,当医生到场看到杰杰病情后即手足无措,匆忙输液未成就提出转黄山市人民医院诊治。由于当时杰杰在转院途中医院没有提供输氧设备,致使杰杰在转院途中的一个多小时没能输氧,后经黄山市人民医院诊断为“新生儿败血症。缺血缺氧性脑病”。经治疗出院后至今发育落后,外院诊断为严重脑瘫
医院对杰杰出生后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发现,经我们反映后仍然不予重视,发现后处理仍不及时、不规范,转院过程中没有按照规范提供输氧设备和输氧措施,导致我的儿子缺血缺氧性脑病持续加重,且至今仍不能对我儿子疾病发生的原因作出合理的解释,正是因为医院存在的诸多过错导致我儿子最终产生严重脑瘫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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