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迁,但我不想去,请问该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0-07-17 16:12:32
问题描述:
公司办公地点是在深圳,合同上也写明了办公地点是深圳,但现在公司说要搬家到惠州总部,并且是临时通知的,下周就要搬,我不想去,上班实在是太不方便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赔偿呢?我在公司工作有3年9个月的时间了。。是按当前工资的实际收入赔偿吗? 是否要工资条等证明
我是公司部门的负责人,我不去惠州的话,公司如果要求我,需要去惠州招人和交接工作事宜,我是否应该去呢? 如果我去了惠州,是否就表示我同意公司的办公地点搬迁?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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