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案”该适用哪个程序?
更新时间:2010-07-14 18:24:22
问题描述: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都不应实行行政复前置
你对法条的分析很清晰, 但是诉讼做为最终的法律救济,应当慎重使用。土地权属争议关系到人民的根本问题,不适用复议前置,只能是选择终局、复议终局或选择型,如果是前两者或者选择型中选择诉讼,那么权属争议人只有一个救济途径,如果选择复议后再诉讼,那么这和复议前置的实质一样。在有关朔及力的适用上,可以朔及既往,因此应当实行行政复议前置,给权属争议人更多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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