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0-07-13 23:09:30
问题描述:
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09.7.10~12.7.9),现已满一年(第二年租金未收取)。 现我想收回出租房屋出售,房客不同意。
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原话): ①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等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故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按此违约条款,我能否终止合同,支付违约金1100元后收回房屋?
房客如不同意终止合同,我起诉,法院能支持我吗?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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