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请假除了三个月生育假期,事后多次和公司负责人协商都不行,能否认公司把这差额补给我啊我这算合不合理啊
更新时间:2010-07-10 12:03:17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从09年5月15日开时请假(工作已交接好)至09年9月30日,后又请了一个月从10月6日至11月6日,因我请假公司说要先暂扣我一个月的工资,产假三个月其公司出一部分自已出一部分,自已出的那一部分就在那暂扣我一个月的工资里面扣,公司在今年1月15日把那暂扣我一个月的工资1344元打到我工资卡里(这钱已扣了生育假中三个月的个人部分保险456元),到了2月8日生育金打到我工资卡里只有2326元,说是扣了我请假期间的保险,那我请假除了三个月生育假期,公司保险交到12月份,那就扣了我4个月的保险(这保险全部从我个人中扣),我打电话查得报下来5950元,事后多次和公司负责人协商都不行,而且在我请假这期间又没发放我一分工资.
保险报下5950元—打入我工资卡2326元=3624元
请假4个月,其中3个月个人承担总456元+有一个月个人全部承担465元=921元
3624—921=2703元
公司应还欠我2703元.
另我算了一下生育险给我的生育津贴是一千一百多每月,而我基本工资是1800每月,能否认公司把这差额补给我啊
我这算合不合理啊,我应拿观察家我应得的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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