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变更后新业主是否应该履行承租方与原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容
更新时间:2010-07-01 19:45:17
问题描述:
由于原业主将我司承租的物业出售,(合同期限至13年底)新业主接手后自认为租金太低,无意履行此合同;固采用停水,停电等不当行为来阻碍我司的正常经营;并宣称原合同未有在房产交易中心备过案,而原业主也不管不问无任何作为;且原业主已资不抵债,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司根据合同起诉的对象是否可以包括新业主?
2.如果不可以我司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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