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0-06-21 00:00:01
问题描述:
婚前(七年前)双方各享受福利分房一套(房产证上所有权人为各自的名字)。结婚后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夫妻只能享受一套福利分房,于是我们就将其中 一套福利分房按分房时市场价全额付款给单位(现在此房应相当于商品房),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上所有权人还和以前一样没有去变更,为夫妻双方各自的名字。注: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公务员(包括离婚的),单位会实行货币分房补助,具体金额和时间无法确定。
诉讼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分割以上两套房产。
期盼各位律师给予较为详细的回复,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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