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及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0-03-28 11:25:21
问题描述:
因丈夫长期在外赌博不顾家,导致家庭不和,我于2003年与丈夫离婚,离婚是通过法院判的,当时判的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和孩子归我,未还完的贷款由我还,但户主还是丈夫的名字,等以后还完贷款由他配合过户。2005年因丈夫表示要真心悔改,要我看在孩子的面上给他一次机会,于是我们又办了复婚手续,2008年,单位给我们分了一套住房,我们把单位房变卖后盈利9万5,用这笔钱还了商品房的债务,从08年开始,丈夫经常以出差为借口,长期不回家,不对家庭负责任,近期,我获知他在外面又欠了债并且有一月余不回家,打电话就关机,让他回家他也不回,让他离婚他也不离,请问我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才能争取到最大利益(除房产外无现金)诉讼费怎么算,是按我买商品房时的价格计算,还是按现在的市场价算,小孩已十岁,他愿意跟我,因为他父亲不管他。离婚起诉该怎么写。请律师帮帮我,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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