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问题,消费者权益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15 15:36:0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高三学生,在高三期间,我在优胜(一个补习班的机构)报名参加数学和英语的补课,共花费15600。这是52小时的钱。我去的时候就是冲着当时那个数学老师去的,一开始没排上那个老师的课,但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终于排上了。但只上了几次数学老师被公司辞退了,我没同意机构给我换个老师的建议,因为英语老师教的也不好,所以我要求把剩下的没上的钱退款。但当时签的合同上有一条:“所付学费中包含学杂费占总费用的20%,学杂费为一次性收取费用,不在退费范围之内。(学杂费包括:建档及课程跟踪管理费占5%,电话打以及网络平台使用费占10%,个性化教学资料费占5%)。但这条明显就是霸王条款,20%的费用一共三千多呢,可这里我真正接触过的只有建档及课程跟踪管理,后边的根本没有过。那个网络平台,我连网址都没见过。现在优胜的解救方案就是,退回没上的课时6000多,但要从这6000多里在扣除那个20%的3000多。我的要求是可以扣建档及课程跟踪管理的5%。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及合法?他的那条合同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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