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回那两年的社保吗
更新时间:2010-06-13 11:17:14
问题描述:
公司现在提出“员工自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让员工报名,现在我已签定这份合同,但是我们的社保是从2000年7月份买起,而广州市的政策是让企业从98年开始买,但公司一直没有补,现在签了这份合同,我可以要求公司补这两年的社保吗。以前公司经济性裁员的时候都帮离职员工补了两年的公司所交的社保费用,我可以提这个要求吗。我是94年进的厂,一直在公司服务,现在的补偿说是08年以前工龄最多只补12个月的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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