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个人以在工资中扣除保险费(包括公司承担和个人承担的部分)的形式来缴纳劳动保险
更新时间:2010-06-15 07:55:10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3月份进入公司,一直到2008年1月份公司都未与签订劳动合同,新劳动法实施后,未逃避劳动部检查,公司于2008年3月份开始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说明:我是正规大学本科毕业生)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强迫我们自己上五险,保险费从月工资收入中自动扣除,保险基数为当地最低标准,而且劳动合同一式两份,本人手中没有留有双方签好的劳动合同,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我离职,可否向公司申请补偿我公司应当承担的劳动保险部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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