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纠纷
更新时间:2010-06-07 16:59:59
问题描述:
我承包我们大队一片土地使用有27年了,在承包期间由于生产的需要,我建设了许多的车间和办公楼,今年5月却突然来了一个人,她说我们使用的土地我们大队已经补偿给她了,还说她已经办理了土地证,要我们把地方给她让出来,在此期间大队也没有给我明确的说法,而且我们的合同也没有终止,所以我也没有给那个人让这片地方,谁知她却把我告上了法院,请问我该怎么办?(索要土地的人家原来是个地主,她说她有房契,但是她房契原来的地方更本不是我所租凭的地方,据他说这片地方时我们大队占了她的老房给补偿的,再请问下土地法有这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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