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
更新时间:2010-05-25 22:50:03
问题描述:
男55岁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月工资3千以内;女55岁,无工作,农村户口。身体并且有些病;双方生一儿子,年龄28岁;由于双方感情问题,经常吵架,已经有10多年了。男女双方已经有4年没有共同居住在一起了,并且在这期间男方没有支付给女方一分钱。女方曾经抓到过男方与其他异性外遇。女方曾提出协商离婚,要男方一次性补偿15万元或者把男方的月工资给一半给女方,但遭到了男方的拒绝。现在男方提出要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来裁决。我想问各位专家律师,如果法院判决,女方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这种情况如果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男方能让法院判决离婚吗?请速回复谢谢!我要详细的回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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