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的原因,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1月至今都没有。我想知道我该怎样去维护个人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5-15 21:22:3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物流公司的部门主管,已经在此公司任职有6年多了,做部门主管也有5年时间了。在2008年1月1日,全公司的所有员工都要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三年期)。当时由于公司对我的管理能力有所怀疑,所以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无人通知我不签的原因。我是心神不宁得在渡日。至到今日还是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个人的权益?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已经违法了?公司能得到怎么样的处罚?公司是否需要给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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