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书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13 11:09:37
问题描述:
我根我老公今年4.21登的记,我们俩在一起6年了。登记完之后3天两头的晚上8.9点钟接个电话就出了,然后半夜两三点或者5.6点才回来。我又在他手机里发现很暧昧的短信,问他,他也不承认。一气之下我写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我们俩都签字了。他签完字看完内容就把离婚协议书撕了。我写的他整天不回家,工资也不交家然后和别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房子是他婚前买的,车是婚前他贷的款。所以我写的全归他。但是我们现在结婚了车的贷款部分是不是有我一半啊。还有救世那张离婚协议书我写完了他给撕了,但是他现在保存起来了,然后把我撵了出来,不让我回家,他说是我自己写的协议书,家已经不是我的了。请问他有权利不让我回家说家不是我的吗?还有那个离婚协议书,已经被他撕了,在法律上还生效吗?这个婚我们能离成吗?我现在不同意离,他有办法离吗,最快的办法是什么?需要多久才能离?分居多久才可以自动离呢?无论什么方法离是不是都得两个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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