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离职时应该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0-05-12 10:43:58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6月进入该私人公司,至今年5月已有11个月,老板一直以借口拖延与我签合同,也没有购买相关保险。现在我想离职,在网上查了一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但是需要我提供入职时间证明和离职时间证明,我们老板很狡猾,当时入职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证明,我们平时也不打考勤,没有工牌等。 我们签了名的工资条由财务保管了,发到个人手上的工资条只有月份日期没有员工姓名、公司名称及公章等。 我们每周上六天班,周六应该算是加班吧,但是加班证明需要怎么样提供呢? 看得出来老板在这方面提前做了很多防范工作,让我拿不出什么书面证据来。听说这个可以让公司举证,但是他不愿意举证呢?程序很复杂吗? 我工作以来保存有和客户联系的邮件,还有我的工作成果(没有签名),不知道这个可不可以作为我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如果是让同事证明的话,大家肯定都不想得罪老板,所以比较难。不知道老板的谈话录音可不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还有我的工作内容关乎公司的秘密,不知道我离职前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才不会被他抓把柄? 如果需要仲裁,大概需多长时间?我的胜算有多大?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请帮我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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