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更新时间:2010-05-05 17:05:22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4月15日的时候由于一位老人没走人行道,走在公路中间,我为了避让旁边的车辆轻微的碰到了老人的雨伞,老人由于没站稳做倒在地上,当场老人可以站立并扶着走路,我当时要送老人上医院检查,但老人的儿子看了下老人说没事不用去,但是4月17日老人的儿子说老人起不了床,要求我负责,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判我的责任吗?我是骑电动车的。当时没有报警,4月19日对方才报警的,现在医生说有可能是当时引起的,不能说肯定是,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能判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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