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更新时间:2009-12-22 22:41:00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19日凌晨5时许,我出差驾车从普宁市往东莞方向行驶,在惠东因车辆发生故障,将车推移在324国道路边,并开启了危险警示灯,在车后2,3十米的地方用树枝设置了警示,然后在路边拦车寻求救援,未果,上车打算等天亮再找修理工来修理。凌晨6时许,惠东本地几位民工加班后开摩托车回家,其中一辆摩托车与我的车发生碰撞,司机受伤严重,我第一时间报120,然后报警,伤者已送医院,我和交警回交警队做笔录。现在我的车和驾驶证,行驶证全部扣在交警队,人回来东莞了,现在交警队要我交2万块钱在医院,但是保险公司又说不用交,交了他们不理赔,一定要有责任认定书才行,交警队又说不交钱就出不到责任认定书,我想问我要不要交钱,这种情况我该担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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