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变更
更新时间:2010-04-27 08:16:15
问题描述:
房卡中原先有3个名字:我父亲、我、我父亲的弟弟(我叔,他为60岁以上的孤老)。
父亲去年去世后,我想变更我家的公房承租人,物业公司让我和我叔一起前往变更。但问题是:我叔和我父亲不和,我叔目前在养老院中行动也不便(即使行动便利,我想他也不会和我一同前往);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同住人协商不一致,直接按变更顺序来变更我为承租人。
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我还能有什么其他办法,或者是否需要起诉物业公司?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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