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没有房产证,交付的定金能退吗
更新时间:2010-04-27 17:30:35
问题描述:
09年11月,朋友介绍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万块钱定金,卖方传真过来一份定金收据,约定09年12月15日完成交易,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后来再联系才知道他还没办房产证,而是想让我找人私下里改购房合同,因为我需要卖方相关证件来办理公积金贷款,就与卖方协商,刚开始协商不成,我提出不买了,卖方就以签订定金协议为名要扣定金,我肯定不愿意,就一再和卖方协商,我说办理房产证的钱我出我后他同意办理房产证,2010年3月房产证办出来了,3月初我又付给卖方5万,一共7万作为首付,卖方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开具收据,而且卖方在拟定买卖合同里提出几条不合理要求,我不同意,他也不想改,期间首付款多少也有纠纷,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他提出中断交易,只退还我4万,还是要扣下那2万定金和办理房产证所花费的1万。
我想问的是:1、在卖方没有房产证且双方没有协商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定金协议是否有效。
2、买卖双方再协议办理房产证,那之前签订的定金协议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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