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不是有效
更新时间:2010-04-05 13:12:58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中山三角镇承包了一栋出租房,我和房主是在2008年6月1号签的合同,每个房间是200元,有88个房间,一共是17600元一个月。我还交了36000元的保证金《也叫押金》可是在08年的年底金融危机的时候我做不了,我就和房东协商,每个月交13500元可不可以,当时他就同意了,从那时候开始我每个月就交13500元给他,一直到现在。不过我们只是口头协定,没有签书面文字。可是现在他要把房子收回去,我就说不可以收回去,如果你要收回去就要赔我双倍的保证金。房主说我没有按合同交租金给他,这个合同就无效,可以收回。还说我的卫生搞的不好。这样。那样挑了一堆的毛病。让我在5号以前搬走,只退保证金给我。我想问一问律师。房主他是否违约了,是不是要陪我双倍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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