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4-03 15:35:40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想请问的是我和去年11月份和公司是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可是今年公司又让我们签一份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如果我们签了合同的在工作不到三年中间辞职就要陪付剩下合同时间的工资给公司。就是我工作不到一年,如果要辞职就要陪付公司2年我在公司的工资。
请问这样的规定会和劳动法冲突吗?我要真的辞职了,会要陪公司的工资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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