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红的三方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0-04-01 03:48:29
问题描述:
我与房主(暂称为房主)满堂红置业签了一份三方合同,大概情况如下:
我准备购买的房子是二手房,原本的业主是体育局,现体育局将此房转给个人(我称其为房主,是体育局职工),房主已有购房发票等手续,原本预计今年3月就可以办下房产证与我交易,并且于09年底收了我一万元定金(有收条,签名,按手印了)签了三方合同,合同约定3月30日前一定出房产证与我交易,但如今由于体育局要其交一些费用(据说是土地出让金)估计2万左右,房主就不干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我们合同期限已到,我无法与其交易。
我想尽快交易,如果交易不成,能否告其毁约!索赔两倍的定金!关键是此人太不厚道!当初说的那么爽快,如今为了少掏这两万,拖着不办房产证,还想单方面说不卖了!耍无赖!!
请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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