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担保债权追述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29 10:04:55
问题描述:
我姐夫办公司的时候,从一个朋友那里借款。他朋友就将他亲戚的房子抵押并用我的名字作为借款人向银行贷款10万元。并每年向他亲戚支付1分利息 即12000元。累计4年 合计48000元.现在我姐夫逃逸,我和那位亲戚将银行贷款付清。其中我付了55000 那位亲戚付了45000.现在他亲戚向法院起诉,要求我赔偿那45000元。我认为,他在担保中有利益收入,这种情况,出了事情,应该至少把利息拿出来对吧。我想他应该知道钱是借给我姐夫的,而且存在风险。他仍然用低压形式向银行贷款,并将钱借给我姐夫。我想他也应该承担相应风险吧。 律师,请帮帮我,我需要些什么证据,才能让我免于剩下的45000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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