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非婚生子的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0-03-27 15:24:44
问题描述:
男方长期无业患病在家,女方一直担负家庭的主要开销。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感情破裂。女方不堪压力也产生疾病。两人育有一子。孩子1-3岁前多数放在男方异地的父母处抚养,但所有因孩子产生的费用都是女方在支付。三年后正式分居,女方接孩子到身边独立抚养并担负所有费用。
双方法院判决离婚生效,离婚协议中女方将共有的生活用品全给男方,男方不付任何孩子抚养费。两人共有的房没办完房产证,所以没分割,但暂时由男方居住使用。离婚后,女方主动告之男方,孩子非其亲生子。并答应将房子给男方,但要求男方给首付款的一半。要求终止以女方名义进行的公积金贷款。
男方要法院解决,并要做DNA,要房子,女方都答应,问,在法庭上,如果要求依法分割房子,那么女方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也有怎样的合法权利?如果男方提出精神补偿,一般有什么规定?还是男方提多少补偿法院都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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