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婚后财产
更新时间:2010-03-18 21:55:2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江西乐平人,长期在上海打工。我于2005年在乐平市通过购置土地,建了一栋三层楼的楼房,具有产权。由于当时我在上海忙于工作,把买房的事全权委托给我父亲办理,因此房产上的名字是我父亲一个人。我于今年1月举行了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我有一个弟弟,我们父母和弟弟都确认这房子是我个人的。我想请教的问题是:
1、这房子如何能在法律上确保是我个人的?虽然我弟弟和家人都认可这房子是我的,但我担心以后的弟媳会有动作,影响家庭关系。以什么方式、办理什么手续、能以最低的成本完成具有法律效益地确认该房产是我一个人的。
2、如何能确认这房产是我的婚前财产,与丈夫无关(我是指在房产能被确认是我的财产的情况下)。
3、另外,象我们这样只办过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的,在共同财产认定方面,有些什么法规?
谢谢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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