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16 13:37:04
问题描述:
我是2003年8月份经人介绍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直到2010年3月份已有近6年半的时间了,该用人单位一直不与我订立劳动合同,各种保险和各种福利待遇均没有我的份,可是用人单位在2009年6月份与该单位的子弟一班人订立了劳动合同,各种保险及各种福利待遇均有了,我找到领导,领导解析说,大公司领导规定的只给本单位的子弟们订立劳动合同。
提问:
1用人单位这样作是否合法
2不与我订立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
3提出要求付给两倍工资可不可以
4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付给两倍工资
5如果现在提出以前的是否能给补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