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计价问题
更新时间:2010-03-12 21:49:26
问题描述:
2007年11月我买了一套协议为建筑面积106,套内面积87平米的期房.当时开发商以建筑面积单价2660元/平米的价格卖于我。到2008年11月签定正式售房合同的时候(房屋建筑完成80%,开发商拿到售房许可证),开发商将建筑面积106平米、套内面积87平米、实际成交的总价106*2660=281960写在合同上,同时开发商将总价281960元加上他所谓一些该加的费用6800元,除以套内面积,得到一个套内面积的单价3319元/平米, 并在合同上签署按套内面积计算的付款方式。当时开发商口口声声说两种记价方式是一样的。2009年7月交房,拿到房屋的实测面积:建筑面积103,套内面积88平米,开发商此时就叫我补3319元,理由是套内面积增加1平米。当初买房的时候是买的他的建筑面积,按照这样的算法应该他赔偿我。我有可能对开发商的有意欺诈行为提出控诉而获得胜诉吗?又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赢得这场官司,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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