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唯一一套房产抵押贷款给了银行,与我没有关系。是否可以要求银行主动报案?
更新时间:2010-03-13 21:38:48
问题描述:
04年,父亲背着母亲和我,将唯一一套房产抵押贷款给了银行,24万。
产权人是父亲、母亲和我三个人,而此事我和母亲从未知晓。是父亲背着家里人,找了2个人冒名做假材料去办理的。其后,父亲携款失踪。
之后没多久,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银行要求归还24万,当时的被告是我们一家三口。
经法院判决,这笔贷款由母亲和父亲共同承担,与我没有关系。
后因为只有这一套房产,法院无法执行,就一直住着。
过了六年,父亲至今没有任何音讯
而这套房子也因为当年的抵押而无法租售
想请教
1、能否去法院申请父亲失踪,从而在还清银行24万后,在父亲不在场的情况下,出售此套房产?
2、去银行咨询,工作人员跟我说04年到现在的利息还在滚,这么一算,等于这些年利息也要好几万,这笔利息是否合理?因为当年银行放款并没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抵押的事情我和母亲从来不知道。事实上银行和公证处在这件事情上有很大的责任。
3、利润上这个事情属于经济诈骗,当年一直想报案,但是警察局说要报案也是银行,但银行这几年迟迟没有动静,等于就是把这笔钱做了坏账,手上握着房屋产权。是否可以要求银行主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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