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情况
更新时间:2010-03-11 14:28:19
问题描述:
按网签合同,原房主应该在收到全部房款的时候交付房子。物业费在实际交付房子之前的由原房主承担,以后的由我承担。全部房款在2月8日支付,办理交付房子的时候,发现原房主还欠有物业费没缴纳,物业不给办理物业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收房子钥匙。
后来,原房主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交物业费,只想让我们先收钥匙开门,我坚持先缴清所欠物业费后再收钥匙。
3月10日继续催原房主去缴物业费,他明确告诉我他不想交欠的物业费。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是先收钥匙再起诉还是直接起诉他?
如果起诉他的话,由于卖家是由原房主全权委托一个人办理的,是不是要同时起诉原房主和被委托人?只有这两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没有详细联系方式,法院能受理吗?
现在算不算延期交房?原房主说是因为我们不想收钥匙造成的延期,对不对?
合同约定延期交户违约金为每天已付房款的万分之2支付,已付房款包括银行贷款部分吗?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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