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切想知道答案,所以再问:公司以应该替补交养老保险等费用吗?
更新时间:2010-03-09 21:58:43
问题描述:
您好!谢谢您能回答我的问题!
我从1999年9月至今一直在一个合资企业工作,当时是临时工,2003年转正并签正式的合同至今。
我想了解1999年到~2003年这段没有和公司签正式合同时期,公司应该给我补交养老保险等费用吗?
如果应该补交,公司应该补交哪几种费用?具体金额是多少?
另外我应该根据劳动法的哪些条款向公司主张自己的的权利?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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