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近三个月,她说不给走,请问我该怎样解决,去劳动部门反映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0-03-08 15:00:2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酒店实习,没有与它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工作了近三个月,现在因个人原因须离职,但酒店方面不让走人以没人为理由让我们继续做下去直到找到人为止,在此15天之前我已交了辞职报告,酒店经理收下了。从今天起我就没上班了,在离职之前我曾几次与经理交涉,她说不给走,走了就不发上个月和这个月的工资,请问我该怎样解决,去劳动部门反映有用吗?请速答复,真诚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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