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单位没明确拒绝,是否视为默认
更新时间:2010-03-31 17:59:54
问题描述:
87年我在国营企业当工人,向领导提出辞职请求,单位没明确拒绝,在等待了近一个月后,我离开单位去了另一个全民单位,此单位多次去前单位要档案,原单位都不给,直到两年多后,原单位以我不缴纳党费为由,对我作了党内除名,处分,并以此为由,对我作公职除名处理,.其实我一直在交党费,并告知党小组有活动一直参加在做党内处分时,即不通知我,也不让我申诉,而在做出这种决定后也不通知本人.现单位有去索要档案,原单位又扣留了半年多时间,才把我的档案放到街道.现单位没办法,自 只能用重新招工的办法把我招进现单位.后单位告诉我对我的档案作了相应处理.本人也看不到档案内容.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所告诉说,我由于是除名人员,我插队和原单位的工龄全部冲零,41年工龄现在只算16年2个月,而医保还要交14年的补差,还被告知我的问题已经过了申诉时效.真是晴天霹雳,我到底怎末办?请求律师的诚心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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