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已到,我该如何得到法律的保护?
更新时间:2010-03-06 17:40:42
问题描述:
我老公于2009年9月在麻将馆看麻将时因不原同当事人一同玩耍而发生口舌,当事人便上街买回匕首在我老公无防备的情况下连刺7刀当场死亡。案发3日后案犯在案犯所在单位的区域投案。现案情况很单纯罪犯对自己的作案供认不讳。但案发至今没有上报检察院,公安局讲“检察院说被害人死体不火葬不能上报”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我的老公无缘无故被罪犯杀害,我真不忍心在罪犯没有得到严惩下就把他下葬。公安局,检察院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现诉讼期已到,我该如何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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